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1

各二级学院:

根据2025年学生资助工作安排,为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师生反映良好;

6.通过2025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指导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规范填写2025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要求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并在本院公示不少于3天;

3.各二级学院于20251029日下午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交学生处刘老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ykxszz@163.com

 

附件:1. 2025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uploadfiles/2025/09/20250915101344641.docx

 2. 2025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uploadfiles/2025/09/20250915101350513.xls

3.国家助学金公示异议处理记录表/uploadfiles/2025/09/20250915101356537.xlsx

 

学生处

202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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