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机制,规范职称业绩评价流程,确保评价标准兼具科学性、公正性与实操性,充分调动专职辅导员工作积极性,学生工作部于2025年10月13日上午组织召开专职辅导员职称业绩评价标准研讨会。刘志新副校长,校团委、学生工作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中青年骨干辅导员代表,专职辅导员代表及学生工作部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胡斌部长主持。

会议伊始,宋美雪老师围绕专职辅导员职称业绩评价标准的整体框架与核心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随后,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与对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认知,围绕评价指标的覆盖范围、权重分配、量化程度等方面提出意见与思考。

最后,刘志新副校长在总结环节发表讲话,从学校发展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全局出发,提出明确要求与工作部署:
一是强调评价标准的“导向性”作用。专职辅导员职称业绩评价不仅是职称晋升的依据,更要成为引导辅导员聚焦核心职责、提升工作质量的“指挥棒”,需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将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等核心工作内容纳入评价重点,引导辅导员主动担当育人责任。
二是保障评价标准的“公平性”与“适配性”。评价标准需兼顾不同工作场景、不同专业背景专职辅导员的工作特性,避免“一刀切”,确保每个辅导员的工作付出都能得到客观、公正的认可;同时要平衡量化指标与质性评价。
三是明确评价标准的“落地性”要求。学生工作部需系统梳理本次研讨会的意见建议,对评价标准草案进行进一步细化与完善,后续可通过小范围试点、多轮征求意见等方式,确保评价标准在实际执行中流程清晰、操作便捷,避免因标准模糊导致执行偏差;同时要建立评价结果反馈机制,让辅导员清晰了解自身优势与改进方向,真正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成长”。